在美国,漫威、DC、IMAGE和Black Horse是动漫市场化最为完善的四大巨头。尽管“IP”一词在美国并不像在中国那样频繁被使用,但近期,这些公司高管们都谈到了许多有趣的观点。在自然界中,我们可以找到类似的相互作用现象。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漫威如何利用不同媒介之间的相互作用。2014年是漫威丰收的一年,2015年也将如此。超级英雄电影已经席卷全球,而复仇者联盟系列则挖掘了数十年的漫画角色和剧情。但漫威并没有忘记漫画、动画和电视剧等其他形式。此外,他们还有很多未被电影化的作品,如无限手套、冬兵死侍内战秘密战争以及天启时代等。
漫画不仅为漫威提供了“素材库”,也是他们IP试验田。巴克利(Dan Buckley)出版人曾提到:“二十年前,汤姆(蜘蛛侠作者Tom DeFalco)跟我说,我们最好的调研方法就是印刷出版。”由于成本较低,请咨询公司做调研反而可能更贵。此外,漫画还是让漫威获得更多奖杯增加荣誉的一个很好方式。
然而,不同媒介之间一定是在互相影响,不同媒介中的作者也会被影响,并吸取另一批创作者们的创意。例如雷神托尔,在柯尔比(Jack Kirby)创作他的时候,是一个很有科幻感觉的故事,但后来慢慢变得像北欧神话或者说类似托尔金魔戒风格,然后电影又让它回到了科幻风。
除了自创IP,漫威还有一些改编漫画作品,如斯蒂芬·金《黑暗塔》、《星球大战》、《终结者》、《光晕》和《安德的游戏》(1977-1986年,由九个连续出版)。从这些改编过程中, 漫威接触到很多别家在做IP协同联动时创作和营销理念与差异性做法。
DC超级英雄阵容虽然知名度和吸金能力近年比不上漫威宇宙,但也有蝙蝠侠系列电影和闪电侠绿箭侠哥谭镇电视剧等吸金作品。这使得DC有机会展现出一些不同的策略。在漫画出版发行方面,与零售商们多次商谈优化供销体系,让零售店能够面向粉丝合理库存。而且,还尝试别种促销方式,比如百思买就有《哥斯拉》DVD与《正义联盟:战争》的打包促销。
此外,DC还有Vertigo这个子品牌,为更重口味的漫画而设立,有《睡魔》、《V字仇杀队》、《我是僵尸》等作品。而2010年起,该品牌改成版权由作者持有的模式。此外,在2014年宣布了一项作者补偿计划,以提高作者积极性并吸引更多才华横溢的人才加入。
最后,我们要关注的是IMAGE与Black Horse这两家,由一帮不满绝大部分利润被出版商拿走的大型出版社所组成实行的是版权归作者持有的模式。这两家的旗下包括著名如《行尸走肉》,旗下也有许多由作者自行设立工作室。此外,还代理日韩欧洲及其他地区制作的小众或受欢迎的小众文化产品内容,同时也有影视制作部门及玩具部门进行相关业务拓展开拓新市场领域发展潜力;迈克认为,要给读者提供全新观感故事画风上色,以此区分自己于主流巨头,对于未来看似充满挑战但同时亦显得充满希望,因为创新总能带来新的机遇。